首页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 3.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 3. 3.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七) 中标证明通知书 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