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章 产地监督管理 第六条 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条 第二章 产地监督管理 第六条 出口煤炭生产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产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出口煤炭生产企业质量许可证的考核、发证和管理。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