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章 企业分类 第七条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七条 第二章 企业分类 第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评定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对本辖区内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告知生产企业。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