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海关处5000元以上3万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