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海关根据入境邮轮申报信息及邮轮检疫风险等级确定检疫方式,及时通知邮轮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检疫方式有:

靠泊检疫;

随船检疫;

锚地检疫;

电讯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