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15年) 第三章 检疫查验 第二十条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检疫查验 第二十条 供移植用人体组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特殊物品审批单》的,入境、出境时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检疫查验后先予放行,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放行后10日内补办特殊物品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