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转单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章 安全保密 第二十四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转单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安全保密 第二十四条 有关人员应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