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