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因未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注销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报检企业承担。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