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报检业务 第十二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报检业务 第十二条 代理报检企业代缴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应当将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不得假借检验检疫部门名义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