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封识的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 第九条 第三章 封识的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检验检疫物的包装材料的性质和储运条件,确定应采用的封识材料和封识方法。选用的封识应醒目、牢固,不易自然损坏。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