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2010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代理报检企业的代理报检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代理报检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