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2017年) 第一章 出入境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201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入境检疫处理(以下简称检疫处理)管理工作,提高检疫处理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所辖区域检疫处理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质检总局主管全国检疫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检疫处理单位应当落实检疫处理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规范内部管理,按照规定和要求实施检疫处理,确保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质量安全。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