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检验检疫局于1998年12月24日发布的《熏蒸消毒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