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检疫审批 第七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七条 第二章 检疫审批 第七条 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入境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