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经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发现携带物存在重大检疫风险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启动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