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携带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除害处理或者卫生处理:
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发现有规定病虫害的;
出入境的尸体、骸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出入境的行李和物品来自传染病疫区、被传染病污染或者可能传播传染病的;
其他应当实施除害处理或者卫生处理的。
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发现有规定病虫害的;
出入境的尸体、骸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出入境的行李和物品来自传染病疫区、被传染病污染或者可能传播传染病的;
其他应当实施除害处理或者卫生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