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冶金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并将重大冶金事故应急救援纳入地方人民政府整体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