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7年) 第五章 仪器、材料和试剂 第二十三条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仪器、材料和试剂 第二十三条 被试物、参照物、试剂和溶液应当有标识,标注有效期、储存要求、来源、配制时间和稳定性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