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对全国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的审核和批准(以下简称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的审批。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