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2022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到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接受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该成员的份额、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本社对该成员的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分配等内容。联合社以入社合作社为成员,建立成员账户进行核算。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