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2022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2022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财政部印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