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第五十八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