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本社成员超过150人时,每___名成员选举产生1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____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