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二章 成员 第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成员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___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