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二章 成员 第十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成员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主动要求退社的;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死亡的; 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