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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本社建立社员名册,社员名册载明以下事项:

社员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代码、住所;

社员所持股金金额、投票权确认数;

社员所持股金证书的编号;

社员缴纳股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