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二十六条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社建立社员名册,社员名册载明以下事项: 社员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代码、住所; 社员所持股金金额、投票权确认数; 社员所持股金证书的编号; 社员缴纳股金日期。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