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试点地区政府要加快推进行政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鼓励探索通过合同鉴证、登记颁证等方式对流转取得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进行权属确认。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