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章 工程验收 第四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工程验收 第四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 县道一般按项目验收;乡道和村道可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