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 第九章 成本 第七十三条 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 第七十三条 第九章 成本 第七十三条 信用社的业务宣传费、委托代办手续费、业务招待费、一律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