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信用社的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个人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信用社集体资本金等。

个人资本金:是指社会自然人等以其合法的货币资产投入信用社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是指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货币资产投入信用社形成的资本金。

信用社集体资本金:是指信用社历年积累按规定转作实收资本形成的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