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成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开展自验收。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对示范园建设项目进行最终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及时报送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和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和抽查,并将验收情况和项目建设总结报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