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