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合格证书有效期为6年。合格证书应当载明机构名称、证书编号、检验范围、有效期限、考核机关。
证书编号格式为“X中种检字XXXX第XXX号”,其中“X”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XXXX”为年号,“XXX”为证书序号。
检验范围应当包括检验项目、检验内容、适用范围等内容。
证书编号格式为“X中种检字XXXX第XXX号”,其中“X”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XXXX”为年号,“XXX”为证书序号。
检验范围应当包括检验项目、检验内容、适用范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