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考评专家组应当在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考核报告。考核报告经专家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并由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后生效。对考核报告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