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考核 第十八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考核 第十八条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验报告应当完整、真实、有效、适宜,符合相关标准或规程。 检验报告和能力验证的结果应当准确。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