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考核 第十四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考核 第十四条 能力验证采取比对试验法,应根据申请检验项目的范围设计。 能力验证的样品由考核机关组织制备,制备应按照已实施标准或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检验,并报送检验结果。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