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