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 第五章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200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申请表》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出口许可审…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