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 第九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200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还应当明确标注销售的范围,可标注为“仅限于××销售(生产、加工、使用)”。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