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三)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17年) (三)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三) 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就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问题作出说明;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