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五十条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6年) 第五十条 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五十条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连同听证笔录,报农业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查。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