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第十九条 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第十九条 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