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2001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2001年) 第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对县级报账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除责令改正外,要依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