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应将处理结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告知被处理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