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七章 财务报告和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十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七章 财务报告和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十三条 农发机构应当定期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金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情况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七章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