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 农业生产救灾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围如下: 第八条 水利救灾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围如下: 第九条 救灾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无关的支出。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