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3. 第二章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 农业生产救灾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围如下: 第八条 水利救灾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围如下: 第九条 救灾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无关的支出。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