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农业植物疫情通报与发布 第十六条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农业植物疫情通报与发布 第十六条 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农业植物疫情。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