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2019年) 第五章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2019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鉴定实施 第十六条 鉴定机构按照大纲要求,采信申请者申请时提供、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 第十七条 鉴定机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共享鉴定资源,也可采取任务委托等合作方式。合作鉴定由受理或牵头承担任务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 第十八条 申请者因故延期或终止鉴定项目,应向鉴定机构提交申请,经鉴定机构审核确认后予以延期或终止。鉴定机构因故延期或终止鉴定项目时,应向申请者说明原因。项目延期时间不超过… 第十九条 鉴定机构原则上按季度在指定媒体上公布通过农机鉴定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主要技术规格参数信息和检测结果,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平台。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