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 第六章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 第六章 第六章 责任免除 第三十五条 农机用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农机产品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或使用。 第三十六条 赠送的农机产品,不得免除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三包责任。 第三十七条 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能够证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承担三包责任: 第三十八条 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能够证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于所涉及部分,不承担三包责任: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